【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包牛牛网销卖家注册协议》并确定了解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阅读过程中,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们的客服咨询,阅读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相关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使用包牛牛。

《包牛牛网销卖家注册协议》正文

版本更新日期:2022年07月20日

版本首发日期:2014年11月24日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各包牛牛平台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包牛牛网销卖家注册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

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包牛牛平台各处所称“包牛牛服务协议”均指本协议。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前,应当认真阅读以下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其中包括:

1、与您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2、与您约定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

3、其他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重要条款。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因平台服务与包牛牛发生争议的,适用《包牛牛网销卖家注册协议》处理。如您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依您与其他用户达成的协议处理。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包牛牛平台:指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牛牛)经营的包牛牛(域名为 www.bao66.cn)网站。

包牛牛平台服务:包牛牛基于互联网,以包含包牛牛平台网站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包牛牛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包牛牛平台规则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包牛牛各平台在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包牛牛排查认定多个包牛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二、协议范围

2.1签约主体

【平等主体】本协议由您与包牛牛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包牛牛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主体信息】包牛牛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包牛牛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本协议项下,包牛牛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包牛牛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包牛牛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包牛牛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包牛牛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包牛牛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包牛牛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包牛牛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3.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账户说明

【账户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包牛牛平台账户并成为包牛牛平台用户。

【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包牛牛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以及应用。

【账户转让】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包牛牛同意,并符合包牛牛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账户的转让。您的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3.3注册信息管理

3.3.1真实合法

【信息真实】在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包牛牛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包牛牛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会员名的合法性】您设置的包牛牛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包牛牛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包牛牛可回收您的包牛牛会员名。包牛牛会员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邮箱、手机号码登录包牛牛平台并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

3.3.2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包牛牛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如平台卖家等)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包牛牛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

如包牛牛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包牛牛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包牛牛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3.4账户安全规范

【账户安全保管义务】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包牛牛及其工作人员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和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包牛牛平台。

账户因您主动或保管不善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账户行为责任自负】除包牛牛存在过错外,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并由您承担相应后果。

【日常维护须知】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包牛牛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包牛牛。您理解包牛牛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包牛牛存在过错外,包牛牛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包牛牛平台服务及规范

【服务概况】您有权在包牛牛平台上享受店铺管理、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交易争议处理等服务,具体功能以包牛牛平台的说明为准。

4.1店铺管理

【店铺创建】通过在包牛牛创建店铺,您可发布生产直销或代理经销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并与其他用户达成交易。

【店铺转让】由于店铺转让实质为店铺经营者账户的转让,店铺转让的相关要求与限制请适用本协议3.2条账户转让条款。

4.2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

【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发布】通过包牛牛提供的服务,您有权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在包牛牛平台上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招揽和物色交易对象、达成交易。

【禁止销售范围】您应当确保您对您在包牛牛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您不得在包牛牛平台上销售以下商品及/或提供以下服务: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包牛牛平台规则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包牛牛平台上销售及/或提供的。

【交易秩序保障】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您应当维护包牛牛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包牛牛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包牛牛平台的正常运作。

【促销及推广】您有权自行决定商品及/或服务的促销及推广方式,包牛牛亦为您提供了形式丰富的促销推广工具。您的促销推广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包牛牛平台的要求。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您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4.4交易争议处理

【交易争议处理途径】您在包牛牛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包牛牛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台调处服务】如您选择使用包牛牛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包牛牛平台的客服或大众评审员(二者统称“调处方”)以非专业人士的标准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包牛牛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包牛牛平台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包牛牛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4.5费用

包牛牛为包牛牛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包牛牛平台明示的收费业务外,包牛牛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是免费的。如未来包牛牛向您收取合理费用,包牛牛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4.6责任限制

【不可抗力】包牛牛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无法对由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黑客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您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海量信息】包牛牛仅向您提供包牛牛平台服务,您了解包牛牛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鉴于包牛牛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包牛牛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亦没有对用户所发布的交易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

【调处决定】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包牛牛平台的客服、大众评审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您理解并同意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5.1个人信息的保护

包牛牛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包牛牛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包牛牛按照在包牛牛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5.2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信息的发布】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包牛牛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禁止性信息】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二)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三)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五)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包牛牛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包牛牛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包牛牛网销卖家注册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包牛牛平台上发布的。

【授权使用】对于您提供及发布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等非个人信息,在版权保护期内您免费授予包牛牛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您同意包牛牛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为方便您使用包牛牛平台其他相关服务,您授权包牛牛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六、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6.1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包牛牛可在包牛牛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包牛牛可依据您的常规用户数据与突然增长的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短时间内突然增长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6.2违约处理措施

【信息处理】您在包牛牛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包牛牛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商品进行下架、监管。

【行为限制】您在包牛牛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包牛牛平台上实施但对包牛牛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包牛牛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账户扣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停封账号、停止服务等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公示】包牛牛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包牛牛平台上予以公示。

6.3赔偿责任

1.如您的行为使包牛牛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包牛牛的上述全部损失。

2.如您的行为使包牛牛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包牛牛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6.4特别约定

【商业贿赂】如您向包牛牛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包牛牛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包牛牛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关联处理】如包牛牛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包牛牛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七、协议的变更

包牛牛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变更后的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包牛牛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包牛牛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八、责任范围

8.1包牛牛不对您及其它用户在包牛牛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所涉及的信息的是否合法、准确、有效、可靠以及其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8.2您知悉包牛牛平台上的交易信息系其他用户自行发布,且最终由其他用户履行相关义务,其中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本站提醒您应自行谨慎判定相关物品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由您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可能责任与损失。

8.3本平台仅作为交易信息的发布平台,并不作为交易双方之任何一方的身份参与交易,且包牛牛不负责对交易履行核查、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法保证交易各方履行其在口头或书面所达成的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

8.4请您及时登录并管理自己的账号,包括订单查看与处理,保证平台短信、公告、推送消息等信息有效接收,若因您未登录账号、手机号码欠费停机、手机关机、使用了短信软件过滤器、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到平台信息的视为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消息无法送达,从而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九、通知

您同意包牛牛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各类通知:

(一)包牛牛网站公告,公告发布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二)包牛牛将通过向您注册账户发送群发消息,群发消息发送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三)包牛牛将通过向您注册账户发送App推送消息,推送消息发送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四)包牛牛将通过向您注册账户时绑定的电话号码以短信方式通知您,如届时电话号码无效或联系人错误等属于用户自身原因造成,不作为未收到平台通知的依据。如因您更换电话号码未及时主动到平台更新或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设备处于无法接收的状态时导致的无法接收到消息,仍视为已送达。

十、协议的终止

10.1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包牛牛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且符合包牛牛平台终止条件的。

【包牛牛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包牛牛可以本协议第九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包牛牛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包牛牛依据包牛牛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违反包牛牛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包牛牛依据包牛牛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四)您在本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五)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0.2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包牛牛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包牛牛权利】本协议终止后,包牛牛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包牛牛平台的本协议第五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包牛牛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交易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包牛牛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一、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管辖】您因使用包牛牛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包牛牛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包牛牛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包牛牛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生效】本协议经用户在线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后生效。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

一、要求

1、平台注册用户(以下称“平台用户”)严禁上传、发布未经授权的中外驰名商标产品/作品/商品(以下称“商品”)。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商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2、未经商品品牌、商标、作品登记证书权利人书面许可,平台用户不得把相关衍生商品发布到本平台,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商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3、平台用户严禁下载、发布涉嫌侵犯其他商标、外观专利权和作品登记证书的商品,如果关联的第三方平台店铺因知识产权问题被机构处罚,本平台概不负责。

4、本平台为网销货源网站,由于网站性质决定了平台商家上传的款式都是对广大用户开放的,凡已认证商家上传至本平台的商品,都默认同意通过公开展示其商品的形式招揽用户,商家不得在没有告知且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商品设置为可能妨害其他用户正常合法使用的限制。如果商家违反以上情形,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商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5、平台卖家下载、发布的平台商品只有使用权,不支持卖家私自将下载发布的本平台商品注册商标、外观专利、作品登记以及设置为可能妨害其他用户正常合法使用的限制。如果有卖家违反以上情形,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该卖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注*: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尊重并承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知识产权。由于旗下平台为开放式货源展示平台,上传产品属于用户自发行为,平台不能做到实时监测每个产品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所以我们在用户注册以及认证时都已明显提示用户需遵守本规则,对于不遵守本规则的商家、产品做了相关惩处条例,也欢迎广大用户监督。

二、处罚

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知识产权,对涉嫌违反用户,平台将按执法部门的要求配合提供其侵权证据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1、初犯告诫、违规产品下架

2、删除违规产品、屏蔽店铺展示

3、关闭认证永不启用等强制管理措施

注:具备相关会员资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费,正在投放的推广产品费用也将不予退还,有效期内的付费服务、应用插件也将关闭使用且不予退费。

三、投诉渠道

1、如果一旦发现知识产权侵权的产品和行为(包括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等),请登录平台已认证的商家账号或卖家账号在对应产品详情页底部点击【专利侵权投诉】进行投诉,并注意只有满足证书权利人和商家账号所有人为同一个人的条件才能用商家账号进行投诉,其他情况都用卖家账号。

2、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投诉通知,平台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3、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于投诉人提交的符合法定要求的投诉通知,平台有权向被投诉转送投投诉人提交的投诉通知;若投诉通知中包含个人信息或敏感信息,将视为投诉人许可平台对该信息进行转送。

4、若被投诉对象认为不存在侵权行为,请在接到平台通知的1-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申诉电话\QQ:4006266818

5、平台会审慎处理各类涉嫌侵权的投诉,但是部分著作权登记证明存在瑕疵可能导致投诉失败,在此我们提示您著作权登记证明时请先跟著作权授权部门确认无误。

四、投诉流程和资料明细

(一)投诉流程

1、登录商家账号(需权利人和账号所有人为同一个人)或卖家账号在对应产品详情页底部点击【专利侵权投诉】

2、在线提交资料初审

3、邮寄投诉资料复印件和保证书原件核验

4、平台核验无误后通知受理并向被投诉方转交部分资料

5、平台转交给被投诉方后,会在15日内给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二)投诉资料明细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五条,投诉资料明细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人身份信息(证书权利人)

(1)个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需确保照片上身份证及人脸清晰可辨)

(2)公司: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的身份证正面、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需确保照片上身份证及人脸清晰可辨)

2、被投诉产品信息:商家名字、货号、产品链接、侵权内容截图

3、权利人保证书(保证书模板请联系平台获取):

(1)权利人保证在投诉信息中的填写和所提供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保证承担和赔偿平台因根据权利人投诉信息对被投诉内容或被投诉人采取处理措施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2)保证书需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签字按手印(个人)或加盖公章(公司)

(3)在线提交保证书原件照片(需放置权利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权利人手持保证书照片(需能看清楚保证书内容)

4、知识产权证书

(1)商标

1)完整的证书照片

2)查询链接以及官网查询截图

(2)外观

1)完整的证书照片

2)查询链接以及官网查询截图

3)辅助材料(两者二选一,必须提供)

(A)技术特征或者设计特征对比的说明

(B)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3)作品登记证书

1)完整的证书照片

2)作品登记证书官网查询截图和查询链接,如果需要账号和密码才能查询,请附上可用于查询的账号和密码。

3)原图证据(必须提供,如果没有提供将无法受理)

(A)能看到操作历史记录的分层PSD图或矢量图,可以只提供部分原图。

(B)手绘稿原图或手绘稿高清照片

4)第三方首发证明

(A)第三方公开首发证明:例如微博、知乎、贴吧等截图和查询链接

(B)或者第三方订单证明:

a)第三方店铺所有人是投诉人:提供账号和密码用于查看订单(目前很多平台有子账号功能,可以做好授权后提供给我们查看以保障数据安全)

b)第三方店铺所有人不是投诉人:理论上版权归属于第三人,需要提供第三人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照片、对应平台的店铺经营证明,并提供录像声明其版权来源于投诉人。

除以上要求信息外,如果投诉方能提供更多信息用于佐证的,平台可以直接认定;无法提供更多信息的,平台按通知调解方式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平台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权利人提供投诉资料的原件,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2、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3、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平台,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四)邮寄资料明细和要求

1、资料明细

(1)完整的复印件:证书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完整的证书(多页或者反面也需要复印)、官网查询截图、投诉产品详情页截图、辅助材料、原创证据、店铺经营证明(彩印)

(2)保证书原件

2、要求:每页资料都需要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没有签字/盖章将无法受理。

(五)邮寄地址

包牛牛法务部(投诉编号XXX) 13357648995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1号

为了更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本规定将不定期修改以完善相关条例,请注意关注网站更新,恕不另行通知。